判决和命令有什么区别?判决和命令有两个区别:1 .概念不同。裁定和判决的区别是什么?判决和裁定哪个更有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裁定理由,有书面或口头形式的适用事项、依据和裁定,但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二审的裁定一般需要书面裁定,判决书和裁定书的区别如下:1 .它们适用于不同的对象,判决书解决的是实体法律关系问题。比如一些定罪量刑的书面裁定,主要解决的是诉讼中的程序问题,但也解决了少量的实体问题,比如减刑、假释等,2.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件数量不同,一个案件只能有一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一个以上的裁定,3、其书写要求不同,判决书只能书写,格式和内容有一定的规范,裁定书可以书写也可以口头;4.上诉期和抗诉期不同。判决是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裁定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
1、裁定与判决的区别是什么?谢谢
1,适用项目不同。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问题,目的是使人民法院能够有效地指导诉讼,消除诉讼障碍,促进诉讼进程。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纠纷,即实体法律关系,目的是解决民事权益纠纷,使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得以解决。2.依据不一样。裁决依据的是程序事实,法律是民事诉讼法,可以在诉讼过程的任何阶段作出。
3.如果形式、上诉范围、上诉期限、法律效力不同,裁定可以口头作出,也可以书面作出,判决必须以书面作出。只有不可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和驳回起诉的裁决才被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允许当事人在裁定后10日内提出上诉,其他裁定即行生效;判决允许上诉的范围比较广,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允许在判决作出后十五日内上诉。
2、判决书和裁定书哪个效力大?
判决和裁定无法判断哪个更有效。具体区别如下:1。它们适用于不同的对象。判决解决了实体法律关系问题。比如定罪量刑的部分裁定,主要解决诉讼中的程序问题,但也解决了少部分实体问题,比如减刑、假释等。2.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件数量不同。一个案件只能有一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一个以上的裁定。3、其书写要求不同,判决书只能书写,格式和内容有一定的规范,裁定书可以书写也可以口头;4.上诉期和抗诉期不同。判决是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裁定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
3、法院裁定书和判决书的区别
法院裁定和判决的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民事裁定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执行民事判决过程中,就程序性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是应用文体中常见的文体。判决书一般指法院根据判决书撰写的文书;2.不同适用:法院裁决是对程序问题或某些实体问题的决定。判决是对民事、刑事、行政和刑事附带民事中的实体问题进行裁判。
判决书的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4)上诉期限和上诉法院。判决书应当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裁定理由。裁定书应当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裁决以口头方式作出的,应当记入笔录。
4、一审民事裁定书和判决区别
法律的主观性:1。民事裁定与书面判决的区别;1.适用的情况和范围不同。民事审判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问题。一方面为人民法院有效行使职权,消除诉讼障碍,快速推进诉讼进程;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证诉讼程序的公正性,比如管辖权异议,以有效避免地方保护主义。民事判决解决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以促进当事人之间纠纷的解决。
(二)根据不同的法律。民事裁定依据民事诉讼法作出,存在于整个诉讼过程中;判决依据《民法典》、《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在查明案件事实后才能作出。(3)生效时间不同。民事裁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如诉讼保全、先予执行;除终审判决或小额诉讼判决外的民事判决送达后,在上诉期(15天)后发生法律效力。
5、判决和裁定有什么区别
判决和裁定有两个区别:1。概念不同。裁定书是诉讼文书,用于处理诉讼程序和一些实体问题。判决书一般指法院根据判决书撰写的文书;2.它是一种应用文体,包括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行政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有书面或口头形式的适用事项、依据和裁定,但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为15天,所以一审判决的生效时间在上诉期之后,即判决后15天。
6、裁定书与判决书
法律分析:主要区别:法院裁定是一种诉讼文书,是对程序性问题或某些实体性问题作出的决定。判决涉及民事、刑事、行政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法院裁定是司法机关为处理程序性问题或某些实体性问题而作出的法律文件。在我国,应当作出书面裁定,依法准许上诉或抗诉。二审的裁定一般需要书面裁定。裁定的主要内容包括:应当排除的事项、理由和其他事项。
7、刑诉中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法律的主观性:1。刑事诉讼中判决、裁定的适用条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诉讼中裁定的适用范围包括自诉刑事案件、自诉刑事案件、终结审判案件、允许撤回或者按照撤回处理的案件等。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应当开庭审理;(二)缺乏刑事证据的自诉案件,自诉人不能提供补充证据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权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