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有什么区别?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局有什么区别?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职能不同,各有各的作用。劳动监察大队与劳动仲裁的区别如下:1,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2.劳动监察是进行监督检查,劳动仲裁机构是受理劳动关系当事人申诉的劳动争议案件;3.劳动行政部门与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之间存在行政管理关系,在劳动仲裁中,仲裁机构是一种“中间人”。
1、公司拖欠找 劳动仲裁大队没用怎么办
法律主观性:不能,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劳动行政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并作出审查后,会责令老板向员工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同时也可以责令其向员工支付赔偿金。所以公司拖欠工资不仅仅是劳动仲裁。法律客观性:《劳动法》第五十条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局有什么不同?
劳动监察大队与申请仲裁的区别: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的指导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职能,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处理工作。申请仲裁的处理机构是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委员会。他们不是同一个部门。【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和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仲裁法》第十条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分级设立。前款规定的仲裁委员会由市人民政府设立,由有关部门和商会组织。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3、怎么查附近的 劳动仲裁大队
可以下载百度APP查询劳动仲裁机构,在百度APP搜索全国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进入后可以搜索仲裁查询。步骤如下:1 .首先打开百度APP。2.在搜索栏进入全国政务服务平台。3.输入后,会出现全国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点击进入。4.在搜索栏输入“仲裁查询”,选择“仲裁机构查询”。5.在出现的页面上输入要查询的机构的名称和地区。
4、劳动监察大队与劳动仲裁有什么区别?
1。不同适用条件调解不是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而仲裁是通过诉讼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申请仲裁。2.申请时效和处理时限不同的当事人申请调解的,应当自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30日内,调解委员会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调解结案;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当在60日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一般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作出。
5、劳动稽查大队和劳动仲裁有什么区别
劳动监察大队与劳动仲裁的区别如下:1。不同的法律行为,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而劳动仲裁属于准司法活动;2、不同岗位职责,劳动监察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劳动仲裁机构则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法律地位不同,劳动行政部门与接受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是行政关系;4.法律后果不同的,劳动监察机关作出的决定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处于效力未定状态。
6、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哪个管用
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职能不同,各有各的作用。主要区别和其余如下:1。性质不同:老彭静保洁的监察是劳动争议的行政处罚程序,具有行政处罚权;劳动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司法程序,没有行政处罚权;2.处理的对象不同:劳动监察处理的是用人单位和职业介绍机构,不处理劳动者;劳动仲裁既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3.处理方式不同:劳动监察是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或处理;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对有关劳动争议进行调解或裁决。
7、劳动仲裁与劳动监察大队的区别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相关规定,监察大队与劳动仲裁有一定的联系和区别。区别如下:1。他们的下属单位不一样;2.它们之间的调解范围不同;3.它们之间的概念是不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未支付医疗费、经济补偿金、工伤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申请仲裁。2.申请时效和处理时限不同的当事人申请调解的,应当自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30日内,调解委员会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调解结案;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当在60日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一般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作出。
8、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区别
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的区别如下:1。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2.劳动监察是进行监督检查,劳动仲裁机构是受理劳动关系当事人申诉的劳动争议案件;3.劳动行政部门与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之间存在行政管理关系。在劳动仲裁中,仲裁机构是一种“中间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