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的最长期限是多久?拘役的最长期限是14天。刑事拘留最长期限是多久?刑事拘留的期限可以分为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具体如下:1 .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为14天,一般从进入看守所算起,刑事拘留最长期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拘留最长期限为15日,一般刑事案件刑事拘留最长期限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串供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最长拘留期限为37日。
1、拘留最多不能超过多少天
拘留最多不能超过37天,但一般来说,刑事拘留期限是14天。羁押期限通常从进入看守所之日算起,一般检察院的侦查时间是7天,也算在14天之内。在不增加任何额外天数的情况下,逮捕或释放必须得到批准,拘留期限最长为37天。1.行政拘留的流程为: (一)由办案机关提出拘留意见,经本系统内部法制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二)行政拘留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并出具行政拘留通知书;(3)被拘留人对拘留处罚不服的,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如果被害人是轻伤或者伤害,则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按照刑法的规定定罪处罚,而不仅仅是拘留的问题。总之,法律规定拘留最长期限是37天。拘役的延长期限为37日,其中检察院批准的时间为7日。在此期间,侦查机关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批准就逮捕,否则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2、在派出所拘留最长时间是多久
在派出所拘留最长不得超过37天。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包括犯罪嫌疑人的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子女)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但其聘请的律师不能代为申请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报批时间可延长一至四天。
3、拘留最长时间是多久
拘役的最长期限为14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最高可拘留37日。一般来说,国家机关确认有犯罪的可能,意味着手中掌握了确凿的证据,所以也规定了期限,以提高机关的效力。《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如果认为需要逮捕,应当在拘留后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串供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的批准书后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释放,并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对需要继续侦查,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予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4、行政拘留最长几天
行政拘留最长期限为20日。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共同执行。合并行政拘留处罚的,最长不得超过二十日。行政拘留属于限制人身自由,属于最严厉的行政处罚,所以行政拘留的立法自然要慎重。《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不得超过15日的规定拘留最长期限是维持了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1日以上15日以下的拘留。
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合并行政拘留处罚的,最长不得超过二十日。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个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共同执行。合并行政拘留处罚的,最长不得超过二十日。”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据行政法规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人采取的纪律措施;后者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取的暂时剥夺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5、公安拘留最长多长时间
警察最多可以拘留37天。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报批时间可延长一至四天。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对嫌疑人刑事拘留三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团伙作案的,可以延长30日,即最长为37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讯问被拘留的人。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拘留最长期限为15日,一般刑事案件刑事拘留最长期限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串供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最长拘留期限为37日。但拘留只是办理刑事案件的开始,37天内就会转为逮捕,之后就是长期拘留,直到法院判决生效。时间一般在半年到一年之间。
6、拘留所拘留人最长多少时间?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最短不得少于24小时。但如果涉及特殊情况,比如涉嫌刑事案件,拘留期限可以延长到48小时甚至更长。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羁押期间,应当合理对待被羁押人,不得虐待或者以其他方式不当对待被羁押人。
7、刑拘最长期限是多久
刑事拘留的期限分为一般期限和超期期限两种,具体如下:1。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为14天,一般从进入看守所算起。侦查机关应当在14日内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其中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为7日,含14日。批准的,予以逮捕,否则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2.延长的刑事拘留期限为37日,其中检察院批准的时间为7日。在此期间,侦查机关应当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批准逮捕,或者解除、变更强制措施。
特殊情况下,报批时间可延长一至四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串供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的批准书后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释放,并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