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决定。2023年新的取保候审条例规定了申请取保候审的程序:申请取保候审,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取保候审的适用,贯彻少捕、慎诉的刑事司法政策,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1、新刑事诉讼法取保候审规定是什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时,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新刑诉法对取保候审的规定是怎样的?我来为你详细解答一下。1.新刑诉法对取保候审有哪些规定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时,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2、2023年取保候审新规定
申请取保候审的程序:申请取保候审。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到取保候审申请后,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出具《取保候审决定书》和《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执行时,公安机关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责令其签名或者盖章,并告知其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将保证金退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通知担保人解除担保。
3、刑事诉讼法关于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
取保候审的条款是刑事诉讼法第67条。取保候审的条款是《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了结的,需要取保候审。取保候审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1。当事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或者拘役的;2、当事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3.当事人身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4.委托人的拘留期已过,案件尚未了结。
4、哪些法律规定可以取保候审?
下列人员可以取保候审:1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婴儿,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了结,需要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5、取保候审遵守哪些规定
1,基础学科。(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提审时及时到达;(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与他人串通。2.特殊要求。(1)不要进入特定的场所;(2)不与特定人员会面或通信;(3)不同时进行特定活动;(4)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和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执行。必要时,办案部门可以协助执行。以保证人担保形式的,应当同时提交相关法律文书、取保候审人员基本信息、保证人基本信息等材料。采用保证金担保形式的,应当同时提交相关法律文书、被取保候审人的基本信息和保证金缴纳情况。
6、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取保候审的适用,贯彻少捕慎审的刑事司法政策,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
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第三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依法取保候审。决定取保候审的,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中断。严禁通过取保候审变相放纵犯罪。第四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7、检察院关于 取保候审的规定
关于检察院取保候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八十三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险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被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险性的;(四)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审结,需要取保候审的。
第八十五条被羁押、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申请取保候审的,经检察长决定,可以取保候审。第八十六条被羁押、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8、取保候审遵守的规定
取保候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地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提审时及时到场;(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函,保证其不逃避、不妨碍侦查,随时可用的一种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