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条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吗?不行,我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吗?法律分析:我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代理履行与直接强制执行法律主体性的区别:强制执行与强制措施的区别:1,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前采取的强制措施,往往属于临时处置,而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决定作出后为执行行政决定而采取的强制措施。
1、仲裁决书生效后能直接去法院强制执行吗
法律主体性:仲裁裁决书中有通知,如果不服裁决,可以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不知道你的期限是否已经过了?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未对仲裁裁决提起诉讼的,该裁决已经生效,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唯一的救济方式就是向法院申请不执行仲裁裁决,待法院判决不执行后再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或者调解书,被申请人提供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属实的, 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裁定不予执行: (一)决定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二)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三)仲裁员仲裁案件时,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四)人民法院认定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执行违背公共利益的。
2、刑事判决退赔能否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的具体条件如下:一是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比如,任何人不得在法定期限内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而二审判决一旦作出即生效。第二,裁判文书必须有可执行的内容。比如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一般不能强制执行。三是义务人拒不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即在履行期限内拒不履行。四是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即履行期限届满后2年内。
3、有欠条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吗
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借条上有明确的金额和明确的还款日期,可以先申请支付令,对方收到后不主动履行无异议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有异议,支付令无效,你还是要先打官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财产执行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审查,理由成立的,应当裁定撤销或者更正;理由不能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4、没有起诉可以 直接强制执行吗
法律的主观性:行政强制可以被起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强制不服的,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已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在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客观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他人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法院不受理自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20年提起的房地产诉讼,以及自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的其他诉讼。
5、 直接强制执行主要包括哪些
直接强制执行主要包括:1。增加罚款或滞纳金;2.转账存款和汇款;3、拍卖或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财物;4.清除障碍,恢复原状;5.为表演而表演;6.其他执行方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法定义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在代为执行、执行罚款等间接强制手段不能达到目的,或者在非常紧急的情况下,行政机关会强制法定义务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履行义务。
6、代履行和 直接强制执行的区别
法律的主体性:强制执行与强制措施的区别:1。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前采取的强制措施,往往属于临时处置,而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决定作出后为执行行政决定而采取的强制措施。2.行政强制措施是临时性的,而行政强制执行是终局性的。法律客观性:《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7、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吗
法律分析: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和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被执行人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被执行人执行。